妊娠期間的糖尿病有兩種情況,一種為妊娠前糖尿病的基礎上合并妊娠(PGDM),稱“糖尿病合并妊娠”;另一種為妊娠前糖代謝正常、妊娠期才出現(xiàn)糖尿病,又稱為“妊娠期糖尿?。℅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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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孕婦中90%以上為GDM,糖尿病合并妊娠者不足10%。GDM發(fā)生率世界各國報道為1%~14%,我國發(fā)生率為1%~5%,近年有明顯增高趨勢,2018年英國報道的妊娠期糖尿病發(fā)病率為2%~20%。


GDM患者糖代謝多數(shù)于產后能恢復正常,但將來患II型糖尿病機會增加。糖尿病孕婦的臨床經過復雜,母子都有風險,應該給予重視。


GDM的高危因素?


糖尿病家族史、GDM病史,糖耐量異常史,心血管疾病史,≥35歲、妊娠前超體重或肥胖、多囊卵巢綜合征、妊娠體重增長過多、巨大兒分娩史、無原因反復流產史、死胎、死產、足月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兒分娩史、胎兒畸形史,羊水過多史,本次妊娠胎兒明顯大于孕周,或反復外陰陰道假菌絲性真菌病史等。


為什么會發(fā)生?


由于胎兒生長發(fā)育的需要,準媽媽就要保證足夠的進食量。


胰島素是讓食物血糖利用的必須的激素。


但妊娠中期以后,胎盤分泌的多種激素對胰島素產生抵抗作用,致島素量相對不足,而且孕中期后一部分孕婦出現(xiàn)胰島素抵抗,體內葡萄糖不能很好地利用,出現(xiàn)血糖升高和尿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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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妊娠期糖尿病生主要是因為孕期物質代謝和激素水平變化合并胰島素抵抗引起,不一定有糖尿病家族史,也不一定孕前有病。


但是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婦,更要注意妊娠期糖尿病的發(fā)生。妊娠期糖尿病于產后能恢復正常,但將來患II型糖尿病機會增加。


GDM的診斷


大部分GDM患者早期沒有明顯的臨床表現(xiàn),所以需要靠篩查來幫助早起發(fā)現(xiàn)和診斷。


1.篩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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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所有原未被診斷為糖尿病的孕婦,在妊娠24-28周都應該進行75g葡萄糖耐量(OGTT)。如錯過此時間,在28周以后也應該進行75g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2. 篩查方法

于孕24-28周期間,在醫(yī)生安排下,前晚禁食至少8小時,晨起(最遲不超過上午9時)醫(yī)院抽空腹血后,75克葡萄糖粉溶于300毫升水中,5分鐘內服完或50%葡萄糖溶液150毫升水150毫升,5分鐘內服完。服葡萄糖后1小時、2小時再分別抽血一次。此三次抽血檢測方法稱為葡萄糖耐量實驗。


3. 診斷標準

空腹及服葡萄糖后1、2小時三次血糖值分別為:5.1 mmol/L、10 mmol/L、8.5mmol/L,任意一次血糖值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即診斷妊娠期糖尿病(GDM)。

具有高危因素者,可以在孕24-28周建議首先進行空腹血糖(FPG)檢查,如果FPG≥5.1mmol/L,可以直接診斷GDM,不需要再進行OGTT檢查。


GDM的影響


1. GDM對母親的影響

增加自然流產率及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發(fā)生率;影響孕婦免疫力,易并發(fā)感染(多見泌尿系感染和霉菌性陰道炎);孕期糖尿病酮癥酸中毒等;羊水過多、巨大兒,并最終引起難產、產后出血;GDM孕婦再次妊娠時,復發(fā)率明顯增高。遠期發(fā)展為II型糖尿病幾率增加。


2. GDM對胎兒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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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巨大兒、胎兒宮內生長受限、流產、早產風險;胎兒畸形率高于非糖尿病孕婦;增加肩難產及各種產傷的發(fā)生率。


3. GDM對新生兒的影響

增加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新生兒高膽紅素血癥、低鈣血癥發(fā)生率;新生兒易發(fā)生低血糖癥。